1.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实施认证。自2024年1月1日起,CQC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自愿向我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补充新旧版标准差异测试,确保在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CQC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5年3月3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